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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体检关于性传播疾病的条文解释

2023-12-4 11:53:13点击:

关于性传播疾病

    第十八条  淋病,梅毒,软下疳,性病性淋巴肉芽肿,尖锐湿疣,生殖器疱疹,艾滋病,不合格。

18.1  条文解释

性传播疾病简称性病,是主要通过性行为而传播的传染性疾病。性病的主要传染源是带有病原体的性病患者与感染者,特别是早期患者往往具有较强的传染性。性病病种甚多,包括艾滋病在内已达20余种,但在我国较为重要并被卫生部《性病防治管理办法》列为重点监测的性病目前只有8种,即淋病、梅毒、软下疳、性病性淋巴肉芽肿、尖锐湿疣、生殖器疱疹、艾滋病和非淋球菌性尿道炎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淋病、梅毒、艾滋病尚被列为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。前7种性病均作体检不合格结论;非淋球菌性尿道炎由于相对来说病情较轻、易于治愈,故未包括在内。